"我们所有的人,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在涉及到我们的公用事业管理时,都需要签署一种透明和问责的文化"。Dennis W. Doll
最近媒体关于水务基础设施状况的报道,让许多人感到沮丧。我在水务行业工作了34年,其中13年担任Middlesex水务公司的总裁,我自己的挫败感来自于我相信公众没有得到关于这些问题的全面、公正的洞察力。我的观点仅代表我自己,并不代表我的行业同行的观点。
作为一个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交易的 "投资者所有"(私营)的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我的公司是那些有时被描绘成 "贪婪的暴发户 "的实体之一,他们只关心为股东提供利润,而损害了所有其他利益相关者。这种描写纯属虚构。我的公司对股东负有信托义务,因为正是他们承担风险,提供必要的资本来谨慎地升级和更换关键的基础设施。但是,我们也要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对需要安全和可靠服务的客户负责,对需要安全和支持的工作环境的员工负责,对我们要对保持合规和财务及运营完整性负责的监管机构负责,以及对我们所服务的在日常生活中依赖我们的社区负责。
了解两种效用模式
所有的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无论是私人的还是政府的(公共的),都要遵守联邦和州有关水质的许多规定。然而,商业模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如何确定客户的费率。
私营公用事业的费率和服务质量受新泽西州公共事业委员会(BPU)的管辖。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参与了许多费率程序,我知道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过程,像我这样的公司在证明需要提高客户的费率时,会被追究全部责任。新泽西州也有一个非常强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费率顾问部,它介入了所有的费率程序,并代表客户进行了严格的宣传。费率制定过程可能很耗时,有时也很痛苦,但它是有效的,客户的需求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公共系统的费率和服务质量是由市政条例或公共机构来管理的。有关客户费率和服务质量的决定由民选官员或由他们任命的其他人组成的管理机构作出。
私营还是公共?
我不认为一种商业模式在本质上比另一种好。它们只是不同而已。我经常在全国范围内与两种模式下的各种规模的公用事业公司的领导人进行交流。他们的系统由非常有才华的人组成,他们进行适当的升级,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实现合规性,适当地维护资产并向客户收取合理的费用。然而,我对私人水务行业的不公平和不负责任的描述感到愤怒,因为我们就是这样--私人。有一些团体不遗余力地散布扭曲的说法,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公共的就是好的,私人的就是坏的。激进团体会引用营业收入、高管薪酬、红利和其他一些小的信息,所有这些都是断章取义,以分散市政官员的注意力,并通过创造一个无情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漫画来煽动舆论。除了本质上的不诚实之外,这种说法对于实际解决有关基础设施需求的紧迫问题毫无帮助。
私营公用事业公司如何赚钱
也许部分误解源于公众没有充分了解私营公用事业公司如何为股东赚钱。我们通过对基础设施和其他公用事业资产的资本投资,为股东赚取回报。就是这样!
表格底部
私人监管模式在客户的费率中对我们的运营、维护、利息、税收和其他审慎发生的成本--系统运行的总成本--进行了一美元的回收。相对于这些成本,我们没有为股东获得任何利益。我们的运营收入是由BPU制定的,旨在收回谨慎发生的成本,并提供一个公平的机会(而不是保证),以获得我们投资的资本的适当回报。这种适当的回报最终是在严格的费率程序中根据公司、费率顾问部和BPU独立提供的专家证词来确定的。
固有的利益冲突
在私营模式中,我们需要同时满足客户和股东的需求。从理论上讲,我的公司在基础设施项目上投资越多,我们就能为股东提供更多的利润。BPU和费率顾问部的工作人员涉足大量的项目细节,以确定哪些支出是谨慎和必要的,哪些他们认为不是。所有支出都必须有充分的理由。
公共模式有其固有的政治形式的冲突。公用事业单位制定自己的费率。费率结构中没有对股东的回报。当这些系统需要资本改进时,他们会筹集债务资本,有时会提高费率以资助资本和运营支出。提高客户的费率或增加财产税并不能使政府领导人受欢迎或帮助他们赢得选举,这已不是什么秘密。有时维修被推迟,管道没有被更换,所需的工作人员没有被雇用,资产没有得到充分的维护--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避免加价。
在许多选举周期中,出于政治原因做出的有关公用事业费率的决定,会对基础设施的状况、工作人员的士气和服务质量产生长期的不利影响。媒体报道的许多问题都是在多年前因管理不善或完全忽视而产生的。活动家和一些政治领导人的标准反应往往是,解决方案在于需要更多的纳税人的钱。这些因素让我们看到了什么会导致私营和公共事业单位之间的客户费率差异。激进分子经常引用这些费率差异作为回避任何形式的私人参与水务运营的理由。但是,他们是否在比较投资水平、监管合规性、资产管理有效性和运营效率,他们是否知道所有客户都被收取了提供服务的全部成本?
没有必要将运行良好的系统私有化
经常会有这样的问题:一个公共系统由一家私营公司来运营可能会更好?我的观察是,运行良好、资本充足的公共供水或污水处理设施从来不需要出售其系统或与像我这样的私营公司合作来运营它们。我看到只有当公共实体不能或不愿意自己解决这些问题时,私营公司才会介入。我相信每一个实体,不管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都应该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解决自己的问题,那些接受服务的人应该买单,而不是广大的纳税人,因为他们在制造问题方面没有任何作用,也不是服务的接受者。我相信把纳税人的钱给那些让他们的系统陷入失修或不符合规定的人,实际上是对可能多年不负责任的管理的奖励。然而,实际的现实是,在某些情况下,基础设施的需求是如此之深,以至于许多公共系统在没有某种形式的外部援助下无法充分解决这些问题。
在我看来,运营问题现在可能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无论资金来源或更广泛的客户群,都需要解决,以使费率可以承受。无论你的政治或商业观点如何,水和污水处理服务是公共健康和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所有由私营或公共系统提供服务的人都有权以适当的费用获得优质服务。
当收购、公私合营有意义时
我经常看到的是,一个善意的管理机构面临着其重大基础设施挑战的清醒现实,但他们不再有技术或财政能力来自行解决这些问题。所以他们向私人供应商寻求援助。这时,活动家们似乎插手进来,进一步助长了不确定性,说服地方官员和公众不应考虑私人参与。他们的标准论点是,服务质量会受到影响,费率会不受控制地上升,而这一切都会使私人服务提供商的业主腰包鼓起来。此外,他们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所需的任何技术或运营专业知识,他们唯一的解决方案是为纳税人提供更多补贴。
在某些情况下,残酷的事实是,将公共事业直接出售给私人公司,或通过合同经营或特许权类型的合同建立公私伙伴关系,是解决许多基础设施挑战的唯一可行的选择。尽管 "公共-公共伙伴关系 "是一个潜在的可行的解决方案,但根据个人的情况,要实现这一目标要困难得多。
许多人没有意识到,如果他们签订合同经营或特许权类型的协议,向客户收取的费率往往仍在管理机构的控制之下。然而,这些费率需要足以根据合同伙伴谈判的合同条款补偿他们的成本和利润,他们完全有权获得这些利润。合同期越长,减轻客户近期费率冲击的能力就越强。对于随后出现的有关这些安排的公众反弹,我简单地说,这都是由双方谈判达成的合同,他们应该是真诚地进行谈判。其他一切都只是噪音,进一步混淆和激怒了公众。
客户和/或纳税人正在承担费用
当面临巨大的升级或更换成本时,公共系统的目标往往是获得尽可能多的纳税人补贴的资金。这样一来,财政负担就主要由非其选民的其他人承担--联邦和/或州的纳税人,你和我。
在私营公用事业模式下,客户承担所有的运营成本。在合同运营和特许经营模式下,由管理机构和合同伙伴来决定财务条款,如何分担风险和回报,以及与公众分享哪些信息,这些往往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复杂协议中包括的内容。
立法可以是好的,执法是更好的
私营和公共系统的客户都有权以适当的费用获得质量相当的服务,其所有者应承担适当的责任。这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但在新泽西州,《水质责任法》的颁布使这一声明成为法律。尽管该法本身不是一个解决方案,但它有可能逐个系统地解决问题的详细原因。公共和私人官员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证明他们符合饮用水标准和其他要求。这项法律正被普遍视为其他州的典范。然而,其最终的成功或失败完全在于执法的质量。如果执法不力--或者公共和私人设施之间或内部的执法质量不同--那么这项立法将是徒劳的。
我们所有的人,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在涉及到我们的公用事业管理时,都需要签署一种透明和问责的文化。我们都需要承诺在解决这些问题时诚实和真诚地处理,并剔除政治、贪婪和个人议程。我们应该做得更好,我们可以做得更好。我们的客户理应如此。
Dennis W. Doll是Middlesex水务公司的董事长、总裁和首席执行官。